一幅江苏省地图、一本开锁工具说明书、一套开锁工具……这是仪征警方在男子朱某身上和家中搜查到的物品。这3样物品也是他来扬州盗窃的“法宝”。今年3月初,他苦心钻研,掌握初步开锁技术后,出师仪征,结果刚作案两起,就被仪征警方抓获。近日,仪征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,判处朱某有期徒刑6个月,并处罚金3000元。
回放
光天化日,家中离奇被盗
周女士家住仪征某小区。4月11日下午两点多,周女士到婆婆家接孩子。当天下午4点左右,周女士回到家,发现自己的苹果牌平板电脑不见了。
“难道是放错了地方?”周女士经过一番翻找,不仅没有找到平板电脑,还发现项链、戒指等金器也不翼而飞。周女士顿感不妙,赶紧报警。
接到报案后,办案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勘查。和普通的盗窃案不同的是,办案民警发现,周女士家中门窗完好,犯罪嫌疑人是开锁入户,这与一个月前发生在仪征的另一起入室盗窃案作案手法相似,犯罪嫌疑人很可能是一位“技术偷”。
侦破
嫌犯落网后拒不承认盗窃
在侦查过程中,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勘查,在案发现场及周边提取到犯罪嫌疑人遗留下的鞋印,后调阅监控录像、发现一个穿米色上衣的男子,在案发时间段内,进出过周女士家所居住的楼,当天下午4点多,该男子从该居民楼出来后,乘坐仪征到南京的合乘车辆向南京方向潜逃。
掌握这一情况后,民警继续展开侦查,后锁定南京男子朱某有重大作案嫌疑,并确定朱某的家庭住址。
4月22日,仪征警方在朱某家中将其抓获,并依法对朱某及其家进行搜查。在朱某随身携带的钱包内,办案民警发现了两件东西—一个“香港锁王终极版”开锁工具说明书的小册子和一幅江苏省地图;在朱某家中,民警搜到了周女士的苹果牌电脑、一副女士太阳镜、一套“香港锁王”开锁工具、米色外套等物品。
尽管如此,归案后,朱某仍拒不交代在周女士家盗窃的犯罪事实,辩称家中的苹果牌平板电脑是从一名陌生男子手中买来的,买平板电脑回家后,才看到袋子内有一副女士太阳镜。地图是自己3岁孩子的玩具,而购买开锁工具及说明书,只是为了学习一技之长,好开个修锁铺。可家人对朱某的这一“创业打算”均不知情。
由于众多物证等证据指向朱某,朱某自己的辩解前后矛盾,不符合常理,仪征市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,对朱某提起公诉。
内幕
“啃老族”带着地图和“宝典”去盗窃
近日,仪征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,朱某出庭受审。经过法律释明后,朱某当庭认罪,并交代了先后在仪征盗窃作案两起的犯罪事实。
朱某,今年43岁,南京人,无业。1994年,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,2008年1月刑满释放。出狱后,朱某和妻子都没有固定工作,一家人靠父母接济生活。
去年年初,朱某萌生了“重操旧业”的念头。今年3月初,他在网上购买了一套开锁工具,在家埋头钻研几天后,掌握了一些开锁技巧,决定外出作案。由于对周边的城市不熟悉,加上技艺还不是太成熟,朱某将买来的江苏省地图和开锁工具说明书随身携带。
那么,为什么在盗窃过程中,连女士太阳镜都没放过?对此,朱某交代称,在仪征盗窃作案期间,他想起,妻子曾让他给她买一副太阳镜,于是,在偷东西时,顺手牵羊,帮妻子偷了一副,回家后,谎称是买的,送给了妻子。
在这份地图上,有一个箭头指向“无锡”。当被问及“箭头是什么意思?是否下一个作案目标是无锡”时,朱某没有否认。在作最后陈述时,他懊悔不已,称被抓时是因为不懂法,怕坐牢后不能照顾小孩和家人,才没有交代犯罪事实,今后一定痛改前非,希望法庭能对他从轻处罚。
法院审理后查明,今年3月11日和4月11日,朱某先后在仪征盗窃作案两起,窃得平板电脑、香烟、黄金首饰等财物。法院认为,朱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,综合他的认罪、悔罪等表现后,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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